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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080元打瘦脸针毁容 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维权事件

健康新闻 2021-01-11 15:33153

今年9月中旬,刘女士称在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花3080元打瘦脸针“毁容”,向医院索赔300万仅获1万元的事件,曾刷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近日,该事件有最新进展,10月14日,南都记者从刘女士处获悉,她收到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的民事起诉书,该院起诉其侵犯医院名誉权,案件将于10月23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刘女士此前曾欲以“医疗损害”起诉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但她咨询多位律师却被告知,她这种情况只是审美上的“变丑”,难以获得达到医疗损伤程度鉴定的证据,诉讼赢面并不大。未能成功维权索赔,如今却成了侵犯名誉权的被告,刘女士称感到十分委屈。

南都记者了解到,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曾用名为“上海玫瑰女子医院”,成立于2005年,但其于2016年才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14年间,该医美机构涉超过40宗行政处罚,违法内容五花百门,包括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擅自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以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等。

业内有律师认为,在不少医美纠纷中,受害者通常只是“变丑”,若达不到明确的医疗损害级别,存在医疗损伤举证困难,往往导致维权无门。

认为打瘦脸针“毁容”女子向上海玫瑰医美索赔300万元

距离2018年3月31日,刘女士在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注射一支声称为美国进口保妥适“A型肉毒毒素”(俗称“瘦脸针”)后,已过去500多天,但刘女士说,每天看着镜子中自己奇怪的脸,始终无法释怀。

今年36岁的刘女士,在1年多前收到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瘦脸针的促销信息,原价上5000元的美国进口品牌保妥适“瘦脸针”,只需要3080元就可以注射。2017年11月19日,她到该院注射了第一针。仅隔4个月后,她又在客服人员的强烈推荐下,选择了显示学历为硕士的注射美容主任,被宣传为“保妥适指定注射专家”的医生刘娟,于2018年3月31日为其再次进行了咬肌注射。


刘女士提供第二注射“瘦脸针”前后对比照。

然而,刘女士说,第二次注射后3天,脸上咬肌缩小了,同时苹果肌也开始缩小,太阳穴干瘪下去,本来饱满流畅的脸,线条变得凹凸不平。10月14日,刘女士发来近照显示,她脸上的凹凸仍可见,她表示,颧骨下方还多了几块小硬块,按压时硬块还可来回移动。

刘女士表示,在注射瘦脸针后的一周,她曾再次到玫瑰医院找其主诊医生刘娟,讲述脸部的奇怪变化,却被告知“只是脸部下垂,人都会老的”。随后,她查询刘娟的行医资格发现,她仅为卫校专科毕业,2008年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为“其他”,她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


刘女士在上海市玫瑰美容医院接受“瘦脸针”时的的病历资料。

从2018年下半年起,刘女士到当地的两家公立医院看了十多位医生,但始终无法证实脸部有明显的病变,只有其中一家医院拍摄的面部B超显示,“面部可见肌肉纤维化”,医生告知其,只是不好看,但未达到病理性的程度。

为了变美才接受瘦脸针注射,如今却“变丑”了,刘女士对此无法接受。从2018年起,她反复与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进行交涉,提出包括精神损失费、反复修复等费用总计300万元的赔偿要求。

医院称“未有异常”只愿赔1万起诉女子侵犯医院名誉权

经过多次协商,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给出的解决方案为赔偿1万元,刘女士认为,她原来是一家基金公司的理财经理,收入不错,在“变丑”后,她辞掉了原来的工作,未婚夫也离她远去,她还为此患上了抑郁症,这些“损失”并非1万元可弥补。

据此前媒体报道,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医务科徐主任表示,已多次向刘女士强调,可先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再走司法途径,去法院起诉。如果直接索赔,医院难以给出很高的赔偿额。

近日,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还向刘女士发出了民事起诉书,起诉其侵犯医院名誉权。南都记者查看起诉书指出,被告于2017年11月19日、2018年3月31日来原告处要求注射保妥适(BOTOX),原告按规范的医疗操作流程为被告进行咬肌注射治疗。2018年4月下旬,被告以注射保妥适后出现面颊凹陷为由向原告进行投诉,原告组织医生进行面诊后认为治疗是有效的,“未有异常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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