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欠4000万?语音记录罕见曝光:已经无路可走
“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需要我怎样我都可以。”面对债主,明星的姿态也低到尘埃里。
李亚鹏被判赔4000万及利息
录音曝光:已无路可走,要我跪下都可以
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知名艺人李亚鹏被控“欠债4000万元”一案作出重审判决,李亚鹏和其兄李亚炜向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驳回泰和友联公司其他诉求。
面对巨额要债,红星视频曝出一份录音,李亚鹏在录音中坦白:“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整个项目基本都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而且这个问题并不是靠时间就能解决的。他甚至直言:“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需要我怎样我都可以”。
另据新浪娱乐,李亚鹏代理律师回应称:“本案属于普通的商事纠纷,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此一审判决并非生效判决。我方将依据事实和法律提起上诉。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方利用李亚鹏先生的公众人物身份,多次断章取义制造新闻,通过社会舆论对当事人及案件审理施加压力,甚至故意违反庭审纪律,将记者虚构身份带入庭审现场,并因此受到法庭训诫。针对对方上述行为,我方保留相关权利,并坚信本案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从金庸剧大男主 到一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亚鹏的多个荧幕形象,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上世纪90年代,热播剧《将爱情进行到底》让他有了知名度,而两部金庸大作——《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的参演,才真正让他走入一线艺人的阵营。
但他似乎不满足仅仅做个演员,而是把眼光投向了自己并不擅长的领域——房地产。
2012年7月,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投资李亚鹏成立的丽江雪山公司,雪山公司确保泰和友联实际获得的权益不低于1亿元,并可在3年开发期满后,收回固定收益4000万元。到了开发期满之后,泰和友联一直都没有收到雪山公司款项。
2015年一审法院判决李亚鹏、李亚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和利息。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证券时报记者搜索与此案有关的终审裁判书,系李亚鹏、其兄李亚炜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的两份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均为合同纠纷,判决日期发别为2017年1月17日和2018年3月23日。
作出判决的法院均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主要是法院管辖权的上诉,李亚鹏认为,李亚鹏与友联公司之间的争议属于涉及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纠纷,请求将本案移送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北京市驳回李亚鹏的请求。
而2018年的判决才是涉及实质性的内容上诉。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3民终3815号判决书,泰和友联公司一审向朝阳法院起诉,要求李亚鹏、李亚炜、中书公司连带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欠款4000万元和利息、公告费等费用。
一审法院认为,泰和友联公司主张李亚鹏、李亚炜支付40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关于泰和友联公司公告费650元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和利息等。
据红星新闻,此后,李亚鹏因为一直未履行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案件二审结束后,李亚鹏、李亚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高院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京民申4445号民事裁定,指令北京三中院再审本案。
2019年9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裁定撤销原判决,本案发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审,因进入重审阶段,李亚鹏亦被移除出“失信被执行人”。
网友评论扎心:
闭着眼睛在北京买几套房 都不知道翻了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