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失德艺人频现 专家建议加强娱乐行业立法
为行业立法准入设限淘汰立规
资本说了算之潜规则让一切变了味业内专家提出
● 在不合逻辑的造星计划运行过程中,资本说了算之潜规则让一切都变了味,娱乐行业之常规、法律之训诫、德行之内省、公序良俗之召唤,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最终导致艺人失范频现
● 解决娱乐行业乱象,既需要国家从宏观意义上进行行业发展立法,又需要行业从业者对自身行为进行约束,还需要依赖行业自律和行业自治
● 娱乐法作为一个领域法,既要维护娱乐领域的正常发展秩序,又要保障该领域从业人员的权利,同时也要规范娱乐圈输出的内容、精神和价值观
中宣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一些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近年来,娱乐圈负面新闻频发,偷税漏税、吸毒嫖娼、代孕弃养、恶意炒作、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违法违规、失德失范现象令人愤慨,乱象亟须整顿治理。
多名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提出,道德教育缺失、法律惩诫缺位、社会评价导向缺漏、考核与淘汰机制缺欠,加上“饭圈”对偶像的一再纵容,导致艺人失范频现。建议加强娱乐行业立法,同时完善相应的配套规则如行业自律规范等,将道德失范与法律惩戒挂钩,推动娱乐行业健康发展。
德育缺失法律缺位
违法失德艺人频现
7月31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消息,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16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吴亦凡批准逮捕。
吴亦凡之前,郑爽因偷漏税、非法代孕,翟天临因学术不端,吴秀波因“出轨门”等问题被“封杀”;吴亦凡之后,又有张哲瀚、霍尊、钱枫等或因参观靖国神社伤害民族感情,或被曝私德问题而接连“翻车”。
明星,到底怎么了?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副会长李丹林分析认为,是过度追逐经济利益的资本平台对一些艺人的失范问题选择性忽略,在打造营销艺人过程中,德之教育、法之训诫、核心价值观之要求严重缺失,加上“饭圈”对偶像的一再纵容,造成一些明星艺人道德素养的滑坡,最终铸成违法失德、伤害民族感情的大错。
李丹林提醒说,明星频频“翻车”,还与当下网络时代的特征密切相关。
“在非网络时代,成为一个群众喜欢的明星,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把关并接受技术才艺培训。但在网络环境下,只要长得好看,吸引粉丝和流量,就能成为明星。这种情况下,加上资本的加持,一些没有才艺甚至品行不佳的人都成了顶流明星。”李丹林说。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会长李清伟认为,现代社会,出现了大量的造星计划,如各种真人秀等,一定意义上丰富了娱乐行业的形式,但也改变了艺人成长的常规路线,甚至成为一些艺人出道的捷径,“这就反常了”。
“这种造星计划,从创意到实现,涉及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大量烧钱。钱从哪里来?”李清伟说,在不合逻辑的造星计划运行过程中,资本说了算之潜规则让一切都变了味,娱乐行业之常规、法律之训诫、德行之内省、公序良俗之召唤,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最终导致行业一些病态现象,艺人失范频现。
在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锋看来,道德教育的缺失、法律惩戒的缺位、社会评价导向的缺漏、考核与淘汰机制的缺欠,是违法失德艺人频现的根本原因,也触发了这次行业整顿。
建立考核淘汰机制
重塑艺人成功标准
沉疴顽疾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演艺圈一系列负面事件也为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欲从艺先立德,这个“圈”也不是恣意妄为的法外之地。
国家有关部门迅速出手。
今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
8月25日至26日,中国音协、中国剧协、中国影协、中国视协等中国文联所属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分别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就诸多违法失德现象进行评议,倡导文艺工作者牢记责任、守好底线、以身作则。
8月27日、9月2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相继发布通知,要求加强“饭圈”乱象治理,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