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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科创型企业发展

民生新闻 2020-09-17 14:17185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张道宏:

  让政策精细 让支持落地

  我国科创型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但仍面临创新基础薄弱、融资困难、人才短缺、成果推广难等问题。我们注意到,大量政策已出台,涵盖面齐全,但企业仍反映难以获得有效支持。究其根源,是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认识不精确、政策不精细,削弱了政策的有效性。为此,建议做精做细政策,给科创型企业更精准、有效的支持。

  精确界定科创型企业。应与一般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区别,借此制定并实施差异性政策。根据调研,我们认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是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动力,拥有核心专有技术和优势竞争力的企业,要把握住科创型企业具备基础创新能力、能够开展科学研究、研发强度高等特点。

  强化产业政策的靶向性。遵循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规律,精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型企业的发展需要,分类确定政策内容与落地措施。

  提高政策支持的多样性。既要关注热点领域创新,也要关注核心基础领域突破;既要关注成长性强的企业加速发展需求,也要关切基础型科创企业“慢发展”需求。

  全国政协常委、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胡刚:

  做优做强全链式产业

  我国是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但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仍不突出,创新要素与产业链难衔接、不紧密。为此,应围绕产业链集聚创新要素,做优科创型企业做强全链式产业。建议:

  以企强链,引导科创型企业参与保障产业链安全。加快完善产业链完整性、竞争性等评估机制,系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对外依存度及关键核心技术评估,精准突破产业链薄弱环节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同时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打通从“高科技”到“新产业”的“堵点”,从而保障产业链安全。

  以研优企,依托科创型企业协同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支持科创型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鼓励支持整机企业向社会发布关键核心零部件等升级替代需求,或支持组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吸引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协同攻关,加快促进高科技产品迭代升级。

  以才促融,满足科创型企业全链式产业创新要素供给。鼓励多形式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如积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鼓励科创型企业设立“人才基地”,支持企业骨干担任高校科研院所“产业教授”,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共建研发实验室、实训基地,共同培养工程类研究生等。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联主席张健:

  推进科创型民企参与“新基建”

  目前,科创型民营企业参与“新基建”还面临一些困难。如门槛高,进入难;保护弱,顾虑多;技术少,人才缺等。民企特别是中小民企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创新的智力支持、开发能力有限。为此建议:

  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措施。加快出台民营企业参与“新基建”市场准入的具体路径和办法。畅通民间投资进入渠道。可采取项目混改、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打通和拓宽进入渠道。收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给予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机会。

  进一步保障要素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交易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保护合力;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贴近市场需求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

  创新扶持方式

  发展新能源汽车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还处于发展初期。国内全产业链利润下滑,尤其零部件企业持续发展和研发资金面临困难。新能源汽车是重要的战略产业,我们应坚定国家战略,补贴退坡和退出是大势所趋,国家和地方应创新扶持方式,出台行之有效的替代措施。

  建议一是要抓住政府主导性强、拉动效果大、减排力度明显的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交、出租、环卫、重卡、物流等,出台全面电动化时间表,在电动重卡和电动工程机械等新领域开展应用示范。二是将扶持措施从购置端转向使用端,如出台“交通电价”,降低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减免过路过桥费,提高使用环节经济性。三是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车电分离,解决用户购置成本高的问题;为电池租赁平台提供低息、长期、大额政策性贷款。四是加大对研发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新体系新材料、先进制造、大数据应用、远程升级(OTA)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迭代,对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初期出现的一些问题,审慎包容监管,营造鼓励创新的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李昌禹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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